济南的王先生夜间突然发烧,家人却怎么也找不到一家夜间售药的药店。其实,不只在济南,全国其他城市保证24小时供药的药店也有减少之势。笔者认为,其原因无外乎有以下两点:
一是通常需要到24小时供药药店买药的消费者,往往是深夜突发皮肤过敏、发烧、腹泻、胃痛等一些可以自我诊断的小病,至于头痛类、妇科类等药品和保健品、药妆、医疗器械等很少会成为顾客深夜购买的品类。由此可见,根据顾客的生活习惯、发病情况和治疗心理的复杂性,顾客深夜购药的品类单一,单价相对低廉,利润也低,而随着人力成本的增加以及水电费用上升,许多24小时供药的药店往往入不敷出,一些药店就选择停止夜间售药。
二是2004年出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许多在2004年后新开办的药店为了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就虚设24小时供药药店。一过检查关,拿到许可证后,就关闭夜间售药。
药店夜间售药越来越少以及部分夜间售药名不副实的现象,让人感到忧虑。药店既然做出了24小时服务的承诺,就应保证夜间药品正常供应。而那种挂了24小时服务的牌子,实际却无人值守的做法,更是不应该。不但缺乏应有的诚信,还让顾客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其实,24小时售药不仅仅是一种服务承诺,更具有体现企业实力、体现企业健康服务水平、体现企业“以客为先”的经营文化等内涵。
另外,24小时服务除各药店要自觉执行外,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督促药店切实做到有诺必行,不能任其再“忽悠”顾客了。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站编辑: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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