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归元健脑片”在京销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9/15 8:17:11 |
各分局: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于2008年6月30日发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对“归元健脑片”等广告严重违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通告》(京药监市[2008]58号),暂停了广告严重违规药品在我市的销售。 通告发布后,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按规定在相应媒体发布了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归元健脑片”的《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
经研究,现决定恢复“归元健脑片”(国药准字B20020055)在我市的销售活动。
特此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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