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右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行政执法人员最近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一男子对三种假冒药品进行宣传和销售,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将该产品没收。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士为此提醒,切勿相信街头药贩。
专家提醒广大群众,外来摆摊销售或走街串巷兜售药品属于无证经营药品违法行为,且所销售的药品质量无保障,多数为假药或劣药(如:所谓的“虎骨”其实是牛骨,“熊胆”是猪胆,“冬虫夏草”则是用面粉经过模具制作而成的;“麝香”则是用猪肝、泥巴、香精等材料加工制成的,还有所谓的“虎鞭”“天麻”“羚羊角”等等)。治疗疾病如需药品,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医嘱或处方到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并索要购货发票。
另外,由于摆摊买药和走街串巷兜售药品流动性快,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整治带来了一定难度,建议群众发现摆摊买药等现象要做到不买、不信,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信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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