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小平就药品的相关问题,在网上进行在线交流。
药店分级管理促进百姓购药安全
读者问,面对满街大大小小的药店,到底去哪买药更放心?在个别药店,不用拿处方就能买到处方药,百姓用药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呢?
廖小平说,为了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严禁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今年9月起,我省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地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企业资质不同,药品经营类别不同,“越级”售药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原则上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可以登记销售的处方药(具体目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三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四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其中,禁止类药品是指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疫苗等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出售的药品;限制类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越级”售药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目前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方案快出台了。按照该方案,我省药品零售企业的分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管理,给企业提供了自我升级的空间。
走街串巷收购过期药品是违法行为
有网友问,前段时间看到海秀路有一家药店在回收过期药品,药店可以回收过期药品吗?
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吴华兵说,过期药品回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药监部门组织的公益回收,让老百姓将过期药品送到指定的药店更换,然后集中回收,进行销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假。第二种是不法分子的非法收购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是走街串巷和张贴非法收购药品广告。这是我们药监部门要重点打击的,希望老百姓向我们举报,电话是66832575。
举报假劣药品达一定案值有奖
有读者问,保健食品说成药品,药品夸大疗效等,这些问题在不少广告中可看到,请问药监部门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是如何监管的?
吴华兵说,凡是未经审批的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药品广告,我们采取强制下架的监管措施,主要是停止它的产品在药店销售。并且要求在原刊登媒体上刊登道歉公告,向群众道歉。
如果市民发现虚假药品广告的信息,或者发现不法分子在生产经营假劣药品,都可以直接向我们投诉举报,电话是66832575。
只要举报属实,我们按照货值的1%至5%给予奖励,最高可以奖励5万元。今年在乐东有一个举报假劣白蛋白的案子,目前正在落实举报奖励。
信息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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