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驱白巴布期片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08/9/19 11:49:20 |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新疆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驱白巴布期片药品广告等问题,于2008年8月28日分别在《新华日报》、《现代快报》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对驱白巴布期片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现予以公告。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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