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9/19 14:57:26 |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恒一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广告因在我省媒体上违法虚假发布,并且情节严重,我局于2008年7月30日依法对“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采取在全省范围暂停销售的措施。“该产品被暂停销售后,企业按照我局要求进行了整改,对其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于2008年8月26日在《浙江日报》发布更正启事,并书面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我局根据企业整改及对其广告监测和市场监督检查情况,现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解除对“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的暂停销售措施。请各市局继续做好相关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并按《关于对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浙食健保〔2008〕11号)的要求上报《暂停销售保健食品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二00八年九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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