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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社区医院看病可以减免两费 本月起实施

  发布日期:2008/10/3 15:43:55

  “对于参保人员,我们已开始减免挂号费和诊疗费了。”昨日,在南京莫愁卫生院,值班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10月1日起,《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开始生效,虽然长假中到社区卫生院就诊的市民不多,不过记者采访发现,条例关于“减免挂号费、诊疗费”的规定,在很多地方开始兑现,在一些卫生院还能买到按成本价销售的药品,只是少数地方没兑现,没参保的居民也享受不到。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有少数地方没执行好,这就有待于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患者到社区医院就诊,《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到社区医院就诊的,社区医院应当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减免其诊疗费、挂号费。由于是国庆长假,这些天到社区卫生院看病的人不多,每家卫生院只留下了少量值班人员。记者注意到,各家卫生院大厅悬挂的,依旧是原先的诊疗服务项目收费价目表,而按《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在上面还找不到。

  南京南湖卫生院悬挂的价目表写着:普通挂号费是0.8元,诊疗费2.5元,处方费0.1元。值班医生说,持“社区卫生服务就诊卡”的市民可免去0.8元的挂号费,诊疗费除急诊外照常收;持医保卡的市民也能得到一定优惠。不过,记者来到新街口一家卫生院,值班人员说,除对低保户等困难人员外,挂号费和诊疗费是不减免的。

  记者了解到,许多人并不知道减免“两费”的规定。正在南湖社区卫生院就诊的李大爷说,他参加了医保,诊疗费、挂号费都是从医保卡个人账户上扣的,每次扣去多少,也不清楚。“当然,要是能再减免一部分就更好了。”李大爷说。而一家社区医院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条例》规定的“两费”减免,放假前单位并没交代,上级主管部门也没通知,并不清楚要不要在原来基础上再加大减免的力度。

  对此,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说,《条例》规定,不管是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参加居民医保,都应当享受到“两费”减免的优惠。这是条例的惠民措施之一,有一定先导性,主要想引导地方政府出台有吸引力的配套措施,比如财政补贴等,以分流居民到社区看病,扶持社区卫生发展。至于是减还是免,减免力度是否要统一,非参保居民是否同享优惠,由当地政府确定。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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