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严管麻醉药品 患者麻醉需签《知情同意书》 |
发布日期:2008/10/16 14:33:00 |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近一段时间,黑龙江省发生数起因麻醉药品管理和使用不当引致较严重后果的事件。省卫生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医务人员需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可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而患者在使用此类药品前,需与医疗机构签订《知情同意书》。
此次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医疗机构要对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储存、调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各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辖区医疗机构签订责任状,如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法流失,将实行医疗机构考核一票否决。
信息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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