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简称“国家药品中心”)发布第17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通报了痔血胶囊安全性问题。
通报称,近年来,国家药品中心陆续收到痔血胶囊肝损害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特别是2008年报告数量迅速增加。经对来自6个省、直辖市的21份痔血胶囊肝损害报告病例系统分析后,不能排除痔血胶囊与肝损害事件的关联性,不良反应表现以肝损害为主。截至2008年9月25日,国家药品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痔血胶囊相关病例报告35例。其中21例不良反应名称描述为肝功能异常、胆汁淤积型肝炎、药物性肝炎,另有腹痛8例,皮疹4例,过敏样反应1例,头晕、头痛1例。
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经停药并对症治疗后,8例完全治愈,12例明显好转,1例上报时未愈,无死亡病例。通报建议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时,应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注意辨证施治,用药过程中密切监测肝功能,肝功能异常或特异体质者慎用。建议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大剂量、长期连续用药;一旦出现纳差、尿黄、皮肤黄染等症状应及时停药就医。建议相关企业开展肝损害不良反应发生机制的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痔血胶囊的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和培训,促进医生、患者的合理用药。
信息来源:浙江市场导报
本站编辑:庞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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