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行业要闻 > 新医改不应缺“药”

新医改不应缺“药”

  发布日期:2008/11/5 16:02:46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期间,医药行业上至工业企业、下至零售终端都十分踊跃献言。

  10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邀请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医疗机构代表以及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代表,就新医改方案展开热烈的讨论。谢子龙表示,本次座谈会以及通过其他形式收集的意见将形成书面建议,送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

  10月30日上午,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医改讨论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医药行业各个环节的代表均各抒己见,会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谢子龙以及云南鸿翔集团董事长阮鸿献、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军、中国海王星辰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总裁钱建农、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辉等国内大型连锁药店的负责人都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据了解,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也将形成书面建议,送呈国家相关部门。以下为部分参会嘉宾的观点。

  谢子龙——

  我的看法简单来说有三点:

  1.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整个没有体现社会零售药店的地位。

  2. “药师服务费”没有在药店体现。不只是医疗单位的药师,所有药师的服务都应该有所体现。

  3.全国30多万家药店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药品供应网络,按照“医药分开”原则,药品供应完全可以由社会药店承担,医疗机构可以不卖药。

  徐军——

  我主要有以下几点看法:

  1. 征求意见稿在原则、方向、细则上都没有对大家广为关注的“医药分开”内容做足够阐释。

  2. 对社会零售药店在医改中的地位也没有提及。零售药店目前虽然只占药品销售份额的20%,但全国30多万家零售药店,总共拥有300多万名员工,服务老百姓的范围更加广泛。新医改不能过多考虑医药卫生行业的利益,而忽视社会药店这个群体从业者的利益。

  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全部在社区销售,并且享受“零差率”补助,这等于说,社会零售药店已经无法销售这部分药品。对这一点,与会的药店代表已经形成明确的意见,建议在社区先实行“医药分开”,像在北京已经实行了社区“零差率”,以药养社区医生的意义本身就已经没有了。所以,在北京这个区域,“医药分开”试行的阻力更少。我们建议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房完全剥离,让社会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这样既节约成本,也符合公平的原则。

  4. 药品价格过于混乱,社会零售药店有指导价,医院药房有招标价。我们希望改进药品定价机制。

  5. 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新医改方案中还存在计划经济的模式,譬如统购统销,在医院管理上,计划体制的特色也很浓重。现在全球都在对国民医保进行改革,因为单靠国家财政很难承担这部分压力。特别是中国人口众多,更应该鼓励多方资本进入,加大市场化进程。

  6. 这次方案过多体现了部门利益,我们建议不要由医改相关利益部门来制定医改方案,而应交给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

  7. 就北京市场而言,建议加快医保制度的改革,吸纳社会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加入这个体系。

  阮鸿献——

  我的意见主要有三点:

  1. 新医改征求意见稿中“医”提得很多,“药”就没怎么提,关于“医药分开”的实施和操作都没有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四个分开”的原则明晰地做出指示,所以我认为这一点必须修改。

  2. 国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很大。对于社区这一块,国家能否从市场化角度进行操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补助,让社会人士能够参与其中。让社会零售药店去操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房,这是很好的资源利用。

  3. 2000年医疗市场放开后,国家一直没有对“药”这一块给予太多投入,而是集中对“医”加大投入,但是老百姓还是不太满意。相对医院用药,这几年药店用药增量很明显,说明这块市场是真正符合市场规律、适应民生需求的。从方便程度看,“药”的辐射面也比“医”的辐射面更大,国家应该加大对“药”的扶持和投入。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站编辑:魏雅荣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龙血竭散 散剂 贵州 2022-02-26
十味降糖... 颗粒剂 河北 2017-12-14
通窍益心 水丸 广东 2019-09-02
肤疾洗剂 洗剂 云南 非... 2018-10-25
维生素E... 软胶囊 贵州 2018-01-18
维生素A... 软胶囊... 广西 基... 2021-08-20
盐酸氟桂... 分散片 河北 2019-04-26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