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 工商总局:“自行发现”问题奶销售者须停售

工商总局:“自行发现”问题奶销售者须停售

  发布日期:2008/12/5 14:09:23

  今后,销售者在销售乳制品时“自行发现”的问题产品必须立即停售。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公布的《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提出,销售者要对生产者实施乳制品召回中告知的、有关部门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

  工商部门要求乳制品销售者除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外,还要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此外,销售企业应在明显位置公布合格和不合格乳制品品牌、批次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销售者增设乳制品导购员和咨询台。


信息来源:北京晚报

本站编辑:宋文花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注射用重... 冻干粉... 广东 国... 2020-08-22
妇宝颗粒 上海 自... 2019-02-25
中/长链... 注射剂 四川 基... 2021-09-17
盐酸咪达... 素片 山东 2020-04-22
大黄利胆... 片剂 贵州 非... 2018-06-26
乌灵胶囊 胶囊剂 沈阳军区 2012-06-15
奥氮平片 薄膜衣... 浙江 2017-01-23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