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行业要闻 > 天津市关于恢复药品脑塞通丸在津销售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恢复药品脑塞通丸在津销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22 13:50:48

各分局、执法大队: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局于2007年12月18日下发了《关于对药品特研牌脑塞通丸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津食药监市[2007]468号),暂停上述药品在我市的销售。

  通知发出后,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在原刊登媒体发布了“药品违法广告更正启事”。经研究,市局决定从即日起恢复药品脑塞通丸在我市的销售,请各单位做好有关通知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信息来源: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宋文花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银屑片 片剂 辽宁 2021-08-23
胃苏颗粒... 颗粒剂 安徽 2015-07-29
盐酸氯环... 糖衣片 沈阳军区 2012-06-15
香连丸 新疆 基... 2011-12-26
奥扎格雷... 100... 四川 2022-01-30
牡蛎碳酸... 胶囊剂 黑龙江 2022-02-22
艾普拉唑... 肠溶片 贵州 非... 2018-06-06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