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针对低保、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均由50%提高到60%,并取消住院救助报销起付线。
昨天(29日),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年起,城乡社会医疗救助方案将分为门诊、住院两类救助。其中,患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救助定义为“门诊救助”;患危重病且经过各项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有关费用后的医疗救助将被定义为“住院救助”。
对于门诊救助,明年报销比例将由50%提高到60%,每年累计报销额度仍为2000元。民政部门管理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因公致残返城知青的医疗救助可以“实报实销”。
住院救助的报销比例也由50%提高到60%,报销额度最高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同时,住院救助原先规定的每年500元报销起付线将从明年起取消。
此外,3种情况的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计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算账】
低保参保者住院报销84%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例如,低保人员、城镇无业居民王先生住院花费1万元。因其为低保人员,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按照他所参加的无业居民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为60%,即可先由医保报销6000元。自付部分4000元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再报销60%,即再报销2400元。综上,王先生1万元医疗费可报销8400元。
信息来源:新京报
本站编辑:宋文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