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30日)下午,就中山三院在亮菌甲素事件中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东省医学会副会长、我国著名胃肠外科专家汪建平表示,这一判决将对医疗行业产生“可怕影响”。今后再遇到类似事件的话,医院为了自保,很可能不愿上报,最终损害患者的根本利益。
12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二药民事索赔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在二审判决中,齐二药公司、中山三院、广东省医保公司和金蘅源公司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11名受害者共计350多万元。由于齐二药公司在事发后即被注销了营业执照,实际上已经倒闭,医院等于被推上受害者索赔第一席。
汪建平表示,医学界普遍无法接受这一判决。中山三院是全国首家发现并上报假药不良反应的单位,对制止假药危害扩散有功,“一旦成为判例,就意味着今后医疗器械除了质量问题,都属于医院的责任,影响很可怕。”
据了解,近期广东省医学会、广东省医师协会、广东省医院管理协会等医学团体也纷纷举行研讨会,声援中山三院。对于法院在判决中将医院认定为药品经销者,医学界的普遍观点是“医院并非药品销售者,而是使用者”。汪建平也表示,检验药品质量不应是医院的责任。
他还举例说,国外上世纪六十年代发生过抗妊娠反应药物“反应停”导致胎儿畸形事件,事后由药厂向患者赔偿巨资,而医院和医生是免责的。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本站编辑: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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