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物价局昨天通报,零售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已有了初步统计结果。截至12月26日,省物价局组织的四个检查组共检查了13个县、镇的52间零售药店,分别对每间药店的近百种药品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药店存在以下价格违法行为:有的明码标价不规范,甚至不明码标价;有的利用虚假标价进行价格欺诈;更为严重的是高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共有21间药店37种药品以高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如广州市康宁药业有限公司(从化街口)镇南药店按每瓶5元的标准销售益母草膏(125g),比最高零售价每瓶4.1元要高22%;广州市从化太平众康大药房按每盒13.8元的标准销售田七痛经胶囊(0.4g×24粒),比最高零售价每盒5.1元要高170.59%等。
据介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物价局检查组已当场责令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了处理。目前,全省的检查工作还在继续进行。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站编辑: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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