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停止生产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1/5 17:10:47 |
各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监督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734号)要求,凡是有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注册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该品种的生产;凡是在制成品中补加氨基酸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该产品的销售。
有关企业应该按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开展改进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法的研究工作,在相关工艺改进和质量标准未经批准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信息来源: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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