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2月12日19时,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急启动药品不良反应应急处置机制,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和电话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暂停销售并封存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以下简称“乌苏里江制药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
据了解,卫生部、国家药监局1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停用乌苏里江制药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有报道称,2月9~10日,青海省大通县3名患者使用了该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为20毫升/支)后,发生不良反应,患者静脉输液后出现呼吸困难、发热等症状。10日,其中一名62岁女性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另2名患者被送入青海省人民医院抢救。2月11日,卫生部、药监局接到了青海省的相关报告。
据了解,昨天上午8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分组赴我市医疗机构和批发企业核查该药品。截至12时,全市有3家药品批发企业上报了该双黄连注射液停售封存情况,共计3个批次916盒,但未发现出现不良反应批号的该药品。
目前,合肥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已启动对双黄连注射液安全性的重点监测,关注并收集近期双黄连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告,以备进行该药品的风险效益评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醒患者注意用药安全,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信息来源:合肥在线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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