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中国工程院6日就浙江大学药学院原副教授贺海波等人论文剽窃事件向媒体通报有关调查情况。
经调查,论文剽窃一事情况属实,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署上去的.然而,他本人对这一剽窃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查不严的责任。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杜祥琬介绍说,浙大原副教授贺海波等人论文剽窃一事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剽窃者供认不讳。论文剽窃情节严重,多篇论文剽窃造假,盗用其博士生导师的研究结果,一稿两投,擅自署他人名字,擅自署基金支持等,属多重学术不端行为并发。对这种恶劣行为,应严厉谴责并严肃处理。涉及违法层面的问题,则应依法惩处。这一事件影响恶劣,危害了科技工作者的声誉,也危害了中国科技界的国际信誉。
信息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站编辑:庞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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