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前期常用低价药采购供应试点实践,浙江省日前确定443个廉价药品品种目录,这些药品要受限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让利患者。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前公布了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廉价药品目录(第一批),包括青霉素、阿莫西林、环丙沙星、诺氟沙星、维生素B1、阿司匹林、降压灵等443个常用药品。
浙江省物价局指出,医疗机构销售使用上述廉价药可全部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各医疗机构在不超过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缩小药品进销差率,根据进价情况自主让利于患者。
据了解,浙江省的这项新举措从今年5月20日起开始执行。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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