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关于解除对银屑胶囊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8/20 11:39:34 |
豫食药监通函[2009]311号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国药准字Z20050847),因反复多次在我省大众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省局作出决定(豫食药监通[2009]129号)要求全省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销售该药品。目前,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已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同时对工作人员加强了管理,并于2009年8月13日在《河南商报》发布声明向广大消费者致歉,保证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鉴于该公司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已纠正,且公开致歉,态度较诚恳,省局决定:解除对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国药准字Z20050847)的行政强制措施,恢复销售。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八月十七日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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