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药广公[2009]第020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广州陈李济药厂对本企业违法发布舒筋健腰丸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09年7月15日在《新华日报》、2009年7月23日《溧阳电视台》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09年6月11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该企业在2009年6月11日之后,仍在继续销售该药品或发布违法广告的,请于2009年9月11日前向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25-83273682、83273680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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