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关于恢复心脑清软胶囊在京销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9/18 10:20:58 |
各分局: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神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心脑清软胶囊于2009年7月28日被我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了在我市的销售。
暂停销售的通告发布后,神威药业有限公司按《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在相应的媒体上发布了心脑清软胶囊的更正启事消除影响,同时出具已接受工商部门查处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向我局提交恢复销售的申请。
经研究,现同意恢复心脑清软胶囊(国药准字Z20026515)在我市的销售。
特此通知。
(编辑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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