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依据《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包头市工商局在严格依法进行书面和实地核查后,为昆区盛昌名烟名酒行发放了内蒙古第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标志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在包头市全面启动,已经沿用数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退出历史舞台。
今后,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必须先获得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以取代过去需要到卫生部门办理的食品卫生许可。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要具备4项条件: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等条件。
另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同时,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现场加工、保健品销售、开办食品市场、举办食品展销会等活动以及食品流动摊贩,暂不施行食品流通许可。
(编辑 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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