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29日专电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说,从11月1日起,带独立卫生间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将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床日加收5元。
近年来,陕西省部分医院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普通病房增设了独立卫生间,有些医院还增设了热水供应洗浴,住院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根据《通知》内容,带独立卫生间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床日加收5元。若提供热水洗浴,在上述价格基础上每床日再加收3元,即每床日加收8元。以上费用仅在普通病房床位费上加收,特需病房、干部病房不得加收。未增设独立卫生间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目前陕西省一、二、三级医院的单人间普通病房的床位费标准分别为每日30元、40元、60元。两人间分别为每日15元、20元、30元。三人间分别为每日10元、12元、20元。4人间以上的分别为每日6元、10元、15元。 (编辑 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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