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关于解除腰椎痹痛丸 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9]367号) |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 发布日期:2009/11/23 8:59:44 |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腰椎痹痛丸违法药品广告发布企业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在你市相应媒体发布了更正启事,并向省局提交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及省局《关于印发实施违法药品广告行政强制措施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7〕209号)第六条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腰椎痹痛丸违法广告药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编辑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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