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关于解除暂停销售朴森舒筋定痛胶囊 的公告苏药广公告[2009]第042号 |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发布日期:2009/11/25 10:29:29 |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辽宁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朴森舒筋定痛胶囊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09年8月12日在《新华日报》、2009年8月14日在《镇江电视台三套》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对朴森舒筋定痛胶囊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现予以公告。
(编辑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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