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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新增53种可全额报销药品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09/12/2 10:28:28

  东莞的社保参保人看病有更多的医保药品选择了,其中全额报销的甲类药品增加了53种,记者昨日(1日)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根据新公布的2009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一些药品由自费变为了可部分报销乙类,而一些乙类药品则变成了全额报销的甲类,“对参保人而言经济负担可以因此减轻,而待遇也得到了提高”,对于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东莞将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1月30日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公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下称《药品目录》),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类154个,乙类833个。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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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东莞说了算

  《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两类。“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一般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省里将对这部分目录进行增减,一般是增加”,东莞市不能对药品的数目进行调整,但是可以对报销的比例进行控制,根据基金的情况,“比方说80%或者50%可由我们自己定”。

  据了解,相关部门一般是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的原则选择药品。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不分甲乙类的,全部可以报销。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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