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公布第一批增补药品的通告 |
来源: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09/12/2 15:11:29 |
2009年11月24日《关于增补河北省集中采购药品目录的通告》发布以来,各企业陆续提交了一批增补申请。经对截止11月25日17时收到的申请审核,已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药品进行了增补,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凡《河北省集中采购药品(基础)目录》和增补目录已列出的药品,应停止重复申请。11月25日17时以前已提交申请,但未能增补的药品,企业应复核相关数据,达到标准化要求以后,重新提出申请。以后各批次的增补事宜,仍照此办理。
附件:第一批药品增补目录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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