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违章,轻者记分罚款,重则记分扣驾照,暂停其驾驶资格。今后,医生若有不良执业行为,也将被记分,轻者暂停其执业活动,重则不再恢复其执业资格。日前,我省出台了《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护人员,实行不良执业行为年度累积记分管理制度。 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累积记分周期以自然年度为单位,12个月为一个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自然消除,重新开始积分。连续3个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1分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务人员执业证书,不得再恢复执业。
《办法》规定,医务人员发生以下情形:在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吃拿卡要或医生“违章”、不当得利等经查证属实的;服务态度生、冷、硬、顶,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违反诊疗原则开大处方、乱检查、滥用药等21种不良执业行为,考核机构认定其考核不合格,并记录不良行为记分1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到1分时,注册部门应及时暂停其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对其进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至少3个月时间,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年度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2分者,注册部门应及时暂停其执业活动6个月至12个月,对其进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至少6个月时间,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合格并报请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执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记入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医务人员行为记录手册》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务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库。
此外,医疗机构应每月在专栏内公布上月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及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处理意见,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季度将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和积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护人员。
兰州市卫生局下发相关《通知》开展医务人员考核工作
出现20种情形将定为不合格
兰州晨报讯 日前,兰州市卫生局向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医务人员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本次考核规定,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备“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等20种情形的医务人员,将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据介绍,在考核期内医务人员如果具备“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代他人参加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等20种情形,将被划定为不合格。
另据介绍,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护士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完成累计3周的专业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本次考核的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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