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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活血镇痛胶囊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9]417号) |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 发布日期:2009/12/25 11:30:24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四川金大制药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在我省相应媒体发布了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并向省局提交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及发布更正启事的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及省局《关于印发实施违法药品广告行政强制措施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7〕209号)第六条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解除活血镇痛胶囊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编辑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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