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扶正散结合剂的公示 |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1/24 14:36:56 |
苏药广公[2010]第004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济南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扶正散结合剂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09年12月11日在《新华日报》、2009年12月18日在《常州广播电视》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09年4月23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该企业在2009年4月23日之后,仍在继续销售该药品或发布违法广告的,请于2010年2月5日前向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25-83273682、83273680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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