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昨天(1月28日)表示,2010年将在全国16座城市开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马晓伟在28日召开的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表示:“不能光等试点,尤其看得准的工作一定要做,一个是三级甲等医院对2000所县级医院的对口支援,要在不到三年时间把县医院建成二甲医院。”
在谈到如何解决当前公立医院存在的以药养医的问题时,马晓伟表示:“下一步要在县医院推广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科学施治,我认为这是解决以药养医最主要的方法。”
自2009年新医改方案公布以来,作为新医改最核心的改革内容之一的公立医院改革执行细则和配套政策一直为外界所关注,在此期间,也有很多关于“利益之争”、“相关部门激烈博弈”致方案迟迟不能出台的说法。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本月12日透露,2009年12月22日,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的第五次会议,专门审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城市的名单。这标志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09年9月的发布会上也曾表示,将在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共选取12个中等城市进行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工作。
他说,公立医院改革主要体现两个基本的原则:一是突出公益性,公立医院改革要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二是要发挥医疗系统,特别是医疗机构队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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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已确定为试点城市
另据《大河报》1月5日报道,国家已确定洛阳市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对试点改革的公立医院,洛阳市在管理上,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收入分配上,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实行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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