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国上千县 占全国总数35.7% |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0/2/27 10:25:53 |
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国上千县
占全国总数35.7%;药品招标价平均最高降50%
新京报讯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覆盖了1020个县,卫生部官员昨日预计,本月底,全国有28个省份,将在本省内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昨日卫生部举行媒体通气会,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提交了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启动半年来的成绩单。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经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覆盖了1020个县,包括县级市和市辖区,占全国总数的35.7%。
其中,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万个,占全国总数的38.7%,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7907个,占全国总数的92%。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1.0万个,占全国3.079万总量的26.6%。
郑宏说,目前,北京等27个省份启动并完成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基本药物的品种品规。在启动招标采购的地区,招标价格平均降幅在25%—50%之间,“比如内蒙古平均降幅在32%,安徽平均降幅在41.32%,江苏平均是47.7%,湖南是53%。”但卫生部有关人士表示,招标价的平均降幅,并不代表各种医疗机构每种药品售价都有25%—50%的平均降幅。
记者也了解到,按照规划,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区域,是在“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从试点情况看,绝大部分实施基本药物的地区,尤其是按照“零差价”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百姓的医药负担得到了切实的减轻。
■ 前景展望
年底覆盖60%地区任务艰巨
原定去年底完成基本药物覆盖30%地区的目标,延至本月底完成。在昨日卫生部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态,2010年底实现基本药物制度60%地区的覆盖目标,任务还很艰巨,关键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配套措施要跟上。
(编辑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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