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批的北京医改方案中提到,探索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等多种有效途径,推进医药分开,逐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
自从2009年1月,北京市政府在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改革意见中,提出合理提高针灸、按摩等特色中医诊疗服务价格后,医疗界关于合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呼声不断。但是,直至今年国家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再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甚至明确医改试点城市可探索增设“药事服务费”。对于甚为敏感的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仍无下文,甚至备受质疑。
钟南山院士更是提出,增设“药事服务费”、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无异于取消药品加成的“拆东墙补西墙”。
尽管在公立医院改革的筹备过程中,一些公立医院进行了成本核算,并核算出上千个政策性亏损的服务项目,并希望以此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政策依据,但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两会上也坦言,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尚须经过各地发改委论证,并需要经过利益相关方的价格听证。 北大医院副院长丁洁提出,能否向公立医院引入绩效考核,根据医生的水平、诊疗内容、诊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首先合理调整医生的出诊费,改变目前医生出诊费只能靠职称级别,靠5元、7元、14元等几个等次的廉价挂号费来体现的“尴尬局面”。
曾参与北京医改方案制定的相关人士透露,关于调整医生诊疗费的建议,最终未能列入此次医改方案。
(编辑 谢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