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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监局关于对违法广告药品“双唑泰棉栓”和“利脑心片”拟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公示(编号:2010-01号) |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3/22 9:55:54 |
近期,“双唑泰棉栓”的违法广告的发布企业沈阳诺亚荣康生物制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利脑心片” 的违法广告的发布企业北京长城制药厂在接到我局对其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已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并作了整改,同时在我局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依据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拟对沈阳诺亚荣康生物制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唑泰棉栓”和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利脑心片”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恢复该药品在我省范围内的销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3月2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该企业在我局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仍在违法发布广告和继续销售该药品,请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791-8158021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wangxun@jxfda.gov.cn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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