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18日专电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基本医疗和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农民受益水平,贵州省卫生厅日前对新农合医疗报销药物目录进行调整增加,将于5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贵州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分为县(及以上)、乡、村三级,分别供县(及以上)、乡、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使用。此次新增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均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选择,县(及以上)、乡、村三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分别增加33种、171种、187种,并规定将新增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纳入《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一并执行。
新目录实行后,贵州各地将结合新农合筹资水平和报销药物目录,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对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根据实际情况将报销比例的差距保持在5%至10%。
同时,贵州省提出,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将采用不同的报销比例,引导参合农民更多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通过认真执行新药物目录,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比例,促进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编辑 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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