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药监局关于对违法广告药品“结核丸”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5/24 10:53:37 |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桂食药监市〔2010〕8号文对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文件下发后,“结核丸”违法广告发布企业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并作了整改,同时在我局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依据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自即日起对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结核丸”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恢复该药品在自治区范围内的销售。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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