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城里的,还是村里的,看病补偿的标准有望统一。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协“打破体制分割,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重点提案促办会上,市卫生局作出上述提案答复。这份来自农工党市委的提案提出,考虑到本市农村人口逐年减少,城乡医疗保险统一管理的条件已然成熟。
上海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保”、“镇保”、“个保”、“居保”及“新农合”等,覆盖98%的本市户籍人口。由于历史原因,同一城市市民在保障水平上有差异。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是最难,也是最需要突破的瓶颈。它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08年本市“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水平为500元,而同期“城保”的人均筹资水平为2983元。
考虑到上海人均GDP已破1万美元大关,上海农村从2000年起出生的孩子已全部纳入城镇户口并参加居民医保,这为农民医保纳入城市医保创造了条件。
农工党市委的提案建议,未来5年,将“新农合”的基金统筹从区(县)提高到全市。城乡医疗保险统一管理,把“新农合”真正纳入全市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全市统筹完成后,逐步将“居保”与“新农合”并轨统一为居民医疗保险。到条件成熟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市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对此,市卫生局答复,针对“新农合”,建立全市统一补偿标准,实现以区县为单位统筹资金管理,加快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为下一步全市统筹打好基础。
(编辑 李静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