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1日专电 从2010年8月1日起,新疆阿勒泰地区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1至6级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全免政策。
据阿勒泰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免费医疗过程中,重点优抚对象不受城乡差别限制,定点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实行优惠减免,民政部门与社会保险部门、定点医院阿勒泰解放军十六医院之间实行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
根据这一政策规定,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结算时同步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优惠减免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相关证件,享受免收门诊(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提供医疗服务。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只需个人负担“三个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其中,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注射费、换药费减免10%;住院患者免收卫生费、服装费、空调费和取暖费;危、急重症和75岁以上患者需要住院抢救、治疗的,半价计收救护车接诊费;护理费减免10%,床位费减免30%,药品费减免10%;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优抚对象患者住院时,优先享受济困病床及济困医疗服务优惠政策。
(编辑 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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