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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8月龄-4周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9月实施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日期:2010/8/10 14:39:01

  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公布了今年9月中旬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方案以及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提醒适龄人群注意。

  哪些孩子需强化免疫

  据悉,全省所有8月龄-4周岁儿童,即凡是2005年9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除非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有明确的含麻疹成分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所有上述强化免疫对象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苏州市将强化免疫对象扩大到8月龄-14周岁儿童。无锡市等其它地区也可以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可以扩大强化免疫对象的目标人群年龄范围。

  现场接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0年9月11-20日,扩大强化免疫对象的地区可延长至9月底。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的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处进行;在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对在园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

  下列人群不能接种

  专家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麻疹疫苗:(1)已知对麻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具体成分参照麻疹疫苗说明书);(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

  下列人群需要乙肝补种

  江苏已于2007年、2009年分别完成了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群及2009年完成了1994年至1995年出生人群的乙肝疫苗补种工作,这一次补种是全省范围内对1996年至1999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接种。

  10月下旬开始,为199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实施接种。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种:①既往有乙肝病史;②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及以上阳性(如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如不愿检测,即视为全部阴性);③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症。本次补种的目标人群大部分是学生,各地应在学校设立符合规范的临时接种点,统一安排接种时间,由卫生部门选派经验丰富、具有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专业人员上门接种。其他儿童可在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特殊情况可采取巡回、入户等方式接种。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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