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的知情同意书上描述的不良反应,令家长感到不安和担忧,并质疑医生强行要求签字同意是为了撇清责任。昨日,汉口读者张爹爹致电记者,讲述他带孩子打疫苗与医生之间发生的不愉快,并对签字才打疫苗的做法感到不理解。
13日上午,张爹爹带两个月大的孙子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吃预防“小儿麻痹症”的糖丸,被要求签署这种学名为“脊髓灰质炎疫苗”的知情同意书。张爹爹看到“脊灰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上“不良反应”一栏,写着这样的话:“可能发生罕见的疫苗相关麻痹,临床表现类似脊灰,发病60天后可有残留麻痹。”家长则需要在“我已知情并同意接种”上签字确认后,才能给孩子服用疫苗。张爹爹忍不住询问医生,万一这种情况真发生在孩子身上,该由谁负责任?医生却不耐烦地回应说:“那么多孩子吃了都没事,难道就只发生在您的孩子身上?”急脾气的张爹爹一下子火气大了起来,质问医生:“签字是不是意味着这个风险就要家长承担,跟你们就没关系?”医生却说:“签同意书是政府规定的打疫苗程序,只有签字才能吃糖丸,不签字就不能吃。”
知情同意书告知家长,吃糖丸、打防疫针有致死致残的风险,是不是意味着推卸责任呢?记者就此咨询武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副所长赵德峰。赵所长介绍,与其他医疗行为一样,接种疫苗同样存在风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接种疫苗需要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是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接种条例中明文规定的法定程序。事实上,《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孩子接种安全的一道关卡,让家长了解每次要给孩子接种的疫苗的不良反应、适应症和禁忌症。此外,还让家长了解到,要如实告知医生孩子的身体状况,包括是否有过敏史等,避免不幸的发生。以“糖丸”为例,知情同意书中也写明发生疫苗麻痹的概率为百万分之零点七,多伴有免疫异常,建议肛周脓肿者暂缓接种本产品,并在肛周脓肿痊愈后到指定医院检测免疫功能后再决定是否接种。家长如果能全面地理解签字同意的做法,就不会产生“推卸责任”的误解。
不过,赵所长也指出,医生也存在解释不到位、沟通不够的问题,给家长造成误解。对此,家长大可不必“一叶障目”,接种疫苗对孩子来说利远大于弊,在接种疫苗可能风险的概率与孩子罹患传染病后可能造成的伤害之间,家长不难作出明智取舍。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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