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8月17日专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这个省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优抚定点医院达到251家,医疗和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率接近70%。
黑龙江省各级财政加大对优抚医疗保障的资金投入,确保全员参保。目前,全省1级至6级残疾军人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参加统筹,资金由当地医保部门参照离休干部标准予以保障。
对1级至6级残疾军人以外的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黑龙江省级和地方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的标准,建立优抚医疗补助基金,用于门诊、住院补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住院补助比例一般不低于医保报销后费用的40%,临时性医疗救助最高可达1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同时享受城乡大病救助,最高可达2万元。
黑龙江省的优抚对象持有效证件在定点医院就医走“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检查、住院,由医疗技术水平较高、相对固定的医护人员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还配备了优抚巡诊车辆,对边远地区和重病优抚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免费接送。
黑龙江省全面推广优抚对象定点医疗和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优抚对象不再为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发愁,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住院两三天,报销跑半年”的问题。预计年内实现全省县级以上优抚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率达到80%。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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