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7医院病历有望率先与外市互认。近日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提出,将逐步推进区域公共医疗卫生待遇互认,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已于2006年在市内实现了检查结果互认,另外,中山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7家医院也有望成为中山首批与外市医院互认“检查结果”的医院。
据了解,2006年6月1日起,包括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在内的7家医疗机构,互认部分常规项目的检验结果。
直到目前,中山实施可互认的项目包括了医学影像检查的普通放射线检查,片质达到甲级;胸部、腹部、脊椎CT片,非急诊头颅CT片;磁共振成像检查等。此外,生化项目、免疫学项目、三大常规、血液检查等医学检验检查也可以互认。
近日,《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提出,将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在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区域内实现职业健康监护结果互认。
市卫生局表示,正加紧调研,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方案。同时,中山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7家互认检查结果的医院,将有望成为首批与珠三角其他医疗机构互认检查结果的医院。此外,中山市卫生部门正在研究扩大“结果互认”医院的范围,将更多的医院纳入“互认”范畴。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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