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从下个月起,广东人持同一本病历即可到全省不同医疗机构就诊,换医院不必再买新病历。
广东省卫生厅昨天下发了《关于全省推行“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工作的通知》,发布了我省通用病历的模板,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用新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
明年3月起停用旧版病历
记者看到,全省通用新病历的封面与一般的医院病历差不多。主要差别在于封面没有标上医院名字,而是“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并注明“本病历全省通用,注意保存,复诊带回”。患者需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工作单位、职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医保号等个人信息。
不少市民关心,没用完的旧病历怎么办?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工作安排,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启用通用病历,并接受就诊者在本机构使用通用病历。2011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启用通用病历,旧版病历停止使用,但已发给患者使用的旧版病历可继续使用。省卫生厅要求,如果原通用病历未使用完,医疗机构不得强迫就诊者购买新的病历。
有市民担心,今后不同医院的医生开处方都用同一本病历,如果出现医疗事故,追究责任会不会混淆不清?对此,省卫生厅要求,接诊医院在使用《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记录病史时,每次要注明就诊医疗机构的全称以及就诊时间和科别,以明确诊疗责任。另外,通用病历的使用范围不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眼科医院、口腔医院、结核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专科特色明显、病历流通性不大、不宜使用通用病历的医疗机构。
最终要实现电子病历“一本通”及验单互认
病历“全省一本通”,将对广东人看病带来什么影响?
广州市天河区的老病号陈伯家里有十几本不同医院的病历。他认为,“病历一本通”主要有两个好处:一是换医院可省再买病历本的钱,找起来也方便;二是方便记录既往病史,下次换别的医生看也可以参考。
但也有不少市民认为,此举就是省了一块钱的病历工本费而已,比起昂贵的医药费根本不算什么,实惠不大。有市民指出:“关键是医院的检查结果能否互认。现在在广州市中医院做了CT,到了省人民医院还要你再做一次,这笔花费才厉害。”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也坦承,纸质病历“一本通”只是一个很小的改进措施,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人多病历的麻烦,对市民看病实际影响不大。最终的解决方向是实施电子病历“一本通”,以达到各医院资源共享、验单互认等目的,从而遏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看病负担。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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