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1月20日电 山东省胶南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镇级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开展门诊现场报销和补助制度,使“新农合”参与率连续三年达到100%。
今年1月18日,山东省胶南市泊里镇马家庄村的马宗山在入院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8天后出院。马宗山住院总共花费2000多元,按照慢性病门诊补助制度,他出院时享受到了1600多元的补助。2010年,胶南市门诊受益人次达46.32万,其中,定点医院门诊为8.27万人次,村卫生室为38.05万人次,参合农民门诊受益率达到72.12%。
据介绍,“新农合”实施过程中,胶南市在16处镇卫生院和522处农村卫生室开展门诊报销,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现场报销20%;建立大病门诊补助制度,将透析、放疗、化疗等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按住院的报销比例进行补助。同时,胶南市建立了慢性病门诊补助制度,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门诊费用,按80%的住院比例进行报销。
此外,胶南市逐步提高报销比例,2007年率先在全省将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去年5月份又提高到80%,比青岛市要求高了10%。为方便农民就医结报,胶南市取消了市内转诊制度,实行自主择医,优化服务流程,并推进信息化建设,住院登记、审核、结算等工作全部由系统管理。
2010年,胶南市共为农民报销医药费9445.37万元,住院受益58607人次,受益万元以上的有503人。参合农民住院率达9.12%,住院补偿率达50.87%。
据了解,由于门诊现场报销和补助制度的实施以及报销比例的提高,胶南市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参合率均达到了100%。
在此基础上,胶南市为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市、镇和村卫生机构“一体化”运行,将全市镇卫生院划分为3个管理区域,由3家市直二级综合医院分别对区域内的镇卫生院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支持和人才对口培养与帮扶,再由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和相关业务管理,从而实现市、镇、村三级卫生机构医疗人才和设备的共享与联动。目前,全市农民住院率由2005年的2.8%上升至7%。 (编辑: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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