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总费用核算公布 个人负担降至30%以下 |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日期:2011/2/1 10:24:21 |
北京地区卫生总费用首次核算结果日前公布。2009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达733.6亿元,其中个人现金支付比例占26.2%,其余则由政府和社会保险筹资分担。这意味着,北京地区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提前实现我国政府提出的“十二五”将个人支出控制在30%以内的卫生筹资战略目标。
据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北京地区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为6.0%,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5.5%。关于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2010年~2015年亚太地区的筹资战略目标为4%~5%,北京已超过上述目标。
据了解,在2009年北京地区733.6亿元的卫生总费用中,政府、社会、个人筹资构成分别为29.1%、44.7%、26.2%。与2007年相比,政府、社会卫生支出分别增长2.3个和2个百分点,个人现金支出下降4.3个百分点。
2007年到2009年,北京地区卫生总费用平均增速为13.5%,在政府、社会、个人3个筹资来源中,政府支出平均增长速度最快,为18.2%;个人现金支出平均增长速度为5.2%,个人现金支出在2009年还出现了负增长,与2008年相比增长速度为-10.8%。这意味着,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正在逐步减轻。
此外,卫生总费用流向医院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在流向医院的总费用中,流向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费用则逐年增多。这意味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就医人群的分流作用逐步显现。
(编辑: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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