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3月18日电 黑龙江省通过扩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编制、提高工资水平等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医改任务顺利进行。
按照“一乡一院、一村一所、一个城市街道办事处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黑龙江省确定全省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899个、村卫生所905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32个,并按比例确定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人数。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县、乡、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培训工作。
此外,黑龙江省还进一步落实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足额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启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绩效工资,落实财政保障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工资水平。
(编辑 李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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