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增白剂”刚退场,“大米添加剂”又跃入公众眼帘。
据悉,将于6月20日实施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大米可以加入3种食品添加剂,包括淀粉磷酸酯钠、双乙酸钠和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分别为增稠剂、防腐剂和被膜剂。
此消息让早已谈“剂”色变的公众再度精神紧张。近日,卫生部称已向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发出公函,希望了解大米添加剂的必要性问题。
专家:加添加剂没有必要
5月26日,记者登录国家卫生部网站,找到了4月20日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查阅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根据新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的使用量为0.1g/kg。
长沙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易翠平介绍,双乙酸钠实际上就是一种防腐剂,它能使保质期延长;壳聚糖通常作为被(增)膜剂或增稠剂使用,它有两个功能:能让煮熟的食品口感黏稠,还有看上去光鲜、有卖相;淀粉磷酸酯钠,就是一种增稠剂,这3种添加剂主要是让食品改变一些性能。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添加剂必须能够改进食物的品质或者是营养,才能进行添加。因此,这3种添加剂的添加确实没有太大必要。(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易翠平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尽管这些添加剂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食用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但是在大米的生产过程中没有必要使用。
此外,易翠平还担心,允许使用添加剂,就等于允许在大米生产工艺上增加使用添加剂的设施,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扩大添加剂的范围,损害老百姓的健康及利益。
应在外包装上明示
按照国家规定,凡在食物中添加的其他成分,都需要在外包装上注明。
5月26日,记者在长沙市人民东路的大润发超市,查看了常德广积米业、盛湘集团、金健、金龙鱼等各品牌的7种袋装和散装大米的包装,上面的文字内容多数只注明了原产地,没有提及添加剂。
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米怎么会有添加剂呢?我不清楚。”既然大米在不使用任何添加剂的条件下都可以保存一段时间,是否会有生产企业将陈米添加防腐剂来冒充新米、防霉变呢?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普遍担心这个问题。
“与其他食品相比,大米天天都要吃,品质的要求更重要,我觉得不应该加这些添加剂。”市民赵女士担忧地说,大米一旦被允许加添加剂,可能就会有不良商家将一些陈米换上“新衣”、以次充好投放到市场,而对于陈米和新米,消费者一般很难辨认。
在采访中,一些市民还认为,既然大米没有必要添加这些化学制剂,就不应该将添加剂“强加”在大米的身上。如果要添加,厂家也应该在外包装上有所明示,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对此,央视评论员认为,食品添加剂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人人都有发言权的问题,所以在讨论过程中,不应该是关起门来的,而是应该向公众征集意见。实际上大米一般正常的保质期是3到6个月,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添加防腐剂来延长保质期;而一般的大米稠性都很好,外观的光亮度也不错,也没有必要使用增稠剂。(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没有必要为了延长保质期,或者外表好看一点,添加一些可能损害健康的物质。
使用添加剂增加成本
不过,记者在向一些业内人士作了解时却意外得知,目前行业内还没有听说在大米中使用上述3种添加剂的事,因为没有必要,只会白白增加成本。
广东一米商对记者说:“我们不需要加这些添加剂,种过地的人都知道,添加剂有害,没有好处。”“大米没必要用防腐剂。”华南理工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赵谋明说,3种添加剂多用在米粉、河粉等粮食制品中,“主要起改善品质、耐贮藏的作用”,用在大米上没有效益,反而增加成本。
多家粮油企业也表示业内不用防腐剂加工大米。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李经理透露,按标准,生产时将大米内的水分控制在14.5%以内,就能保证大米在保质期内不生虫,也保证卫生,所以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编辑 李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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