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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鼓励离退休医生可开诊所 专家称进步有限

来源:财新网  发布日期:2011/6/30 11:07:57

  此次试点的范围小于预期。通知称“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而诸多条件中,第一条即为“申请者已离职或退休,身体健康”。相关人士表示,“进步没有预想得大。”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将在多个城市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的试点。试点城市包括天津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福建省厦门市、云南省昆明市。试点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有关精神,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人民群众就医。

  允许医生开诊所,一直被认为是打破医改僵局和公立医院资源垄断,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定价的关键举措。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完善和推进医生多点执业制度,鼓励医生在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和在基层开设诊所。”这一提法曾被视为继允许“多点执业”后,医院人事制度酝酿进一步调整的信号。

  不过,此次试点的范围小于预期。通知称“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而诸多条件中,第一条即为“申请者已离职或退休,身体健康”。相关人士表示,“进步没有预想得大。”

  对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这一条件表明目前医生的人事制度改革只是有限进步。顾昕表示,尽管没有明文规定,现实中已有很多省市放开了离退休医师开办个体诊所,但也有些地方一直未放开,通知的出台表明此事将合法化。

  不过,顾昕指出,即便鼓励医师开诊所的范围扩大到在职医师,由于当前医院各项人事制度改革还未破冰,效果也不会太理想,“这和多点执业在多地执行遇阻,道理是一样的。”

  “无论鼓励医师多点执业,还是鼓励医师开诊所,要想获得成功,其前提都在于于医生的身份要发生重大变革,他们将不再是国家干部,而成为自由职业者。”顾昕说,“当前的多点执业,离真正意义上的医生自由执业相去甚远,只不过是将原来的一个鸟笼变成两个或三个鸟笼。”

  (编辑 李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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