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获悉,省卫生厅日前印发了《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2011版)》,对原有基本药物补充目录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目前我省补充基本药物调整为281种,自201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鉴于一年多来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经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省卫生厅对《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2009版)》进行微调,发布了最新的2011版。新版目录此次共调出药品9种,调进药品9种,补充药品剂型16种,同时对所有药品的通用名及剂型作了规范化处理。
此外,由于最新研究结果不支持服用阿米三嗪萝巴新片可有效提高非痴呆性血管认知功能障碍患者的认知功能,“阿米三嗪萝巴新片”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停止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因此这次补充目录也将其调出。经过调整,我省基药增补药物共计281种,其中化学药172种、中成药109种。
2009年底,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考虑到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及百姓的用药习惯,江苏增补292种基本药物,使我省基本药物达599种。这一目录在本次修订之前一直没有大的变化。 (编辑:张新华)
|